加拿大食品过敏原强化标签法规生效

浏览量:228 作者:中食集团 来源: 时间:2012-08-20 【字号: 返回
  日前,加拿大食品检验局(CFIA)提醒业界,食品过敏原强化标签法规于8月4日生效。 

  CFIA 和加拿大卫生部鼓励企业尽快根据新法规调整标签,为消费者提供重要过敏信息。自8月4日起,含有未申报过敏原的产品将面临CFIA 的合规及执法行动,包括在消费者面临风险时实施产品召回。 

  新要求归纳如下:大部分预包装食品须在成分表中列明食品过敏原、麸质源和亚硫酸盐,或在其标签上以“含有”字样开头作出声明;食品过敏原或麸质源须用常用词,如“牛奶”或“小麦”;芥菜籽将被增加到食品过敏原的监管定义范围,需在成分表中列明或在标签上以“含有”字样开头作出声明;对淀粉、变性淀粉、水解植物蛋白和卵磷脂的植物源通用名称须做出修改,以提供来源信息。例如,标签上须标明水解大豆蛋白,而不仅仅是水解蔬菜蛋白;含有斯佩耳特小麦和卡姆特小麦的产品须在其标签上将“小麦”声明为过敏原;产品中含有10ppm以上的亚硫酸盐需在成分表中列明或在标签上以“含有”字样开头作出声明;产品须列明成分中的所有食品过敏原、麸质源或亚硫酸盐(10ppm 或以上)。例如,如预包装食品含有“香味料”成分,则需列明香味料中的所有过敏原、麸质源或亚硫酸盐,如芥末;葡萄酒和烈酒因使用了由过敏原成分,如蛋类、鱼、牛奶等制成的澄清剂而含有的食品过敏原须在产品标签上标明;使用了起保护作用的可食用涂层或蜡质的预包装水果和蔬菜,需在其标签上标明所有过敏原或麸质源。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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