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风险监测进展迅速

浏览量:243 作者:中食集团 来源: 时间:2012-09-24 【字号: 返回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出席第四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时表示,在国务院统一领导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下,卫生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风险监测等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清理整合食品安全标准 

  卫生部组建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标准审评制度;公布实施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管理和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已制定并公布了269项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内容涵盖从原料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修订公布了新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明确规定了2314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用量;组织对食品包装材料进行系统清理,公布了107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树脂名单和301种食品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名单。同时,卫生部继续做好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亚洲地区执行委员相关工作,加强国际食品标准的跟踪研究,促进我国食品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发展。 

  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 

  卫生部认真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传贯彻,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标准;积极动员相关部门、科研机构、大学院校等各方资源,组织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专家队伍,针对食品安全社会关注热点,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交流专题活动,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 

  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表示,卫生部牵头建立了多部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与会商机制,及时通报,定期集体会商。会商内容包括:通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各监管部门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风险监测或监督抽检情况,研判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规定等进一步完善。卫生部正在拟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规范。 

  规范标准制修订程序 

  标准的制修订程序进一步规范。例如,《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2009年立项后,起草单位研究拟定了标准修订原则和工作内容,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意见基础上,召开标准修订研讨会10余次,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和相关企业意见,历时两年形成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草案;再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添加剂专业分委员会和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最后向国家标准委申请标准编号,履行标准行政报批程序,并于2011年4月20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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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清理整合标准三阶段 

  第一阶段(2008年12月—2010年3月) 

  乳品标准清理:将160余项乳品相关标准整合为68项乳品安全标准。 

  第二阶段(2010年—2012年) 

  基础标准修订:已公布真菌毒素限量、农药残留限量、食品添加剂使用、营养强化剂、预包装食品标签和营养标签标准等,拟公布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 

  第三阶段(2012年—2013年底) 

  全面清理:将分散在15个部门的近5000项标准进行清理整合,重点清理各类食品标准中强制内容,建议各归口部门对原标准废止、修订、更改效力。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加强体系建设,包括机构、基础设施、人员、培训;健全覆盖全国城乡的监测网络,进一步增设监测点,扩大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科学开展风险交流;实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十二五”规划》;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跟踪评价。 

文章来源:中国食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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